并不直接打招呼,只需带竞标企业和生产厂长们一起吃个饭,就能帮助企业获得招投标倾斜。昨日(9月10日)张曙光在法庭上透露的针对高铁空调设备招投标细节,将这个前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长达11年的受贿“权术”展示在世人面前。 法庭上,公诉机关宣读了起诉书,进行了法庭讯问、证据出示及质证,张曙光对所指控的受贿事实供认不讳。 历任职位皆有寻租空间 公诉机关指控,2000年至2011年间,张曙光先后利用担任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客车处处长、运输局装备部副主任、运输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接受广州中车铁路机车车辆销售租赁有限公司、广州中车轨道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的负责人的请托,为上述公司解决列车使用、列车配件业务、招标代理工作、技术产品应用、货款结算、工程项目中标、技术合作等提供帮助,谋取利益,为此收受或索取上述单位负责人给予的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4700余万元。有评论称,张曙光10年贪腐4700多万元,是边“吃”铁路边升迁。 一位曾直接接触过张曙光的资深铁路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实际梳理不难发现,近年铁路系统腐败的重灾区,主要集中在“装备部”下的“客车处”、“货车处”以及“验收处”,而张曙光几乎在这些部门都有任职经历。 “各地方铁路局的客、货车采购、技术业务都由客、货车处分别统筹。”上述铁路人士表示,客、货车的型号鉴定,重要零部件的鉴定,整车检修的资格鉴定,还有个地方铁路局的重要列车时刻、次数等,都由该处部门主持;此外,日常生产中对车辆的验收,以及全路每年都要举行的客、货车质量大评比,也都有客、货车处部门的介入。 该人士表示,“采购谁的、采购多少、采购什么型号,由谁生产、由谁检修,包括最后的质量大评比,评比的排名和得分,都关乎企业下年获得任务的多少以及竞标优先权。”他说,“每一个环节由于权力的高度集中,都有极大的寻租空间”。 深喉曝张曙光敛财门道 上述铁路人士强调,原铁道部下属装备部下的“验收处”,职权及寻租空间同样不容小觑。他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首次披露了张曙光在“验收处”的敛财门道。 “"验收处"的一般职责范围,是监督、检查产品的质量和性能是否达到设计标准,虽然只是一个处级单位,处室人员通常也只有三四个,但权力非常之大,而且几乎没有监督。”他说,在收归装备部之前,验收处分别归属机务局和车辆局,张曙光提出“将验收处功能延伸”。 当时的理由是,“把关”工作就要往前延伸,验收处除了要对最终产品质量进行认证以外,包括买来的原材料是否合格,供应原材料的厂家是否有资质,甚至细到工厂生产产品的设备、装备,都要管,对供货商进行“全控制”。 “在资格认定的过程中,验收处说不合格,就不合格,所以原材料厂、供应商都难免要给验收处"进贡"。”上述人士表示,张曙光主导验收处的该做法,在当时一度被认为超越了职权范围,包括他会指定产品的设备生产商,你要不同意他的做法,验收处就不给签字。 此外,原铁道部在所有的机车车辆整车生产厂和配件生产厂都派有“验收室”,“验收室”的人员在工厂领工资,验收标准则由“验收处”制定,但凡一台机车或客车,得不到“验收室”的签字,也就不能出厂。 “当验收室的权利没人监管,而且又能得到许多惊人的好处之时,就很有可能滋生腐败,最初口碑不错的刘瑞扬(原铁道部运输局车辆部副主任,也曾历任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货车处副处长、装备部验收处处长)应该也是在这么一个环境下被"污染"的。”上述人士感叹。 10日的庭审中,被告人家属、媒体记者等旁听了案件审理。案件将经合议庭评议后择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