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山西女商人丁书苗行贿、非法经营一案24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由此曝出丁书苗为刘志军“捞人”“跑官”被骗4900万元一事,引发舆论关注,记者就此进行了追踪调查。在24日的庭审中,公诉人宣读的丁书苗的供述称,她认识刘志军10多年,刘帮她挣了很多钱。“只要他安排我做的事我都会尽力去办,花多少钱我都不吝啬。” 刘志军让捞人因曾收10万美元 2007年底,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宏达被中纪委调查。相关证据显示,刘志军担心何宏达交代出自己收受他10万美元的事,找到丁书苗让她“想办法尽快把何宏达弄出来”。在女儿侯军霞的推荐下,丁书苗认识了号称“有关系”的刘琳。丁书苗让刘琳尽力去办,费用由她负责。事后,丁书苗先后付给刘琳等人4400万元。刘琳等人后因诈骗罪被查。 2013年8月,法院对刘琳等人诈骗案终审宣判,法院判决认定,刘琳等人根本不认识也没有找所谓“司法机关的关系”,刘琳等人诈骗所得的4400万实际被他们用于投资、公司经营及个人消费。 刘志军让“跑官”因铁路安全事故 而另一笔500万元则被丁书苗用于为刘志军“跑官”,但丁书苗同样再度被骗。 相关供述显示,2008年“4·28”胶济铁路事故发生后,刘志军觉得铁路安全事故防不胜防,想离开铁道部到地方任职。 2008年下半年,刘志军提出让丁书苗帮助找关系见中组部领导,汇报铁道部的工作。2010年下半年,丁书苗跟其聘用的山西裕丰嘉南铁路公司董事长于振永聊天时提起此事,于振永当即表示认识中组部领导的秘书,可以帮着联系,但需要一些费用。事后,丁书苗向于振永的账户里汇入500万元。 于振永作证时表示,自己根本不认识什么中组部领导的秘书,也没有为丁书苗运作此事,就是想从丁书苗这里获取钱财。 于振永收到500万元后,谎称已经和中组部领导的秘书商量好了,可以安排到领导家里吃饭,但很快又告诉丁书苗,吃饭的事要改期。据了解,这500万元案发后已被相关部门追缴。 据新华社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