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丹县旅游观光小火车路线工程已由张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张发改交通【2013】3号文件批准立项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丹县人民政府,招标单位为山丹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山丹县新城区至大佛寺; 2.2计划工期:4个月; 2.3招标范围:旅游观光小火车二组、轻轨铁路线、站台、站房、桥涵等配套设施; 2.4规模:轨距762mm轻轨铁路线,单线运行,线路总长度为5.747公里。包括小火车及线路辅助设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有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资格和能力,设备配套、安装调试能力强,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件和具备相关设计、或生产、或制造、或经营资格的国内企业均可参与投标;允许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以及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参加投标,必须具有履行合同及具备供货和售后维护保障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4月15日~4月21日上午8∶30~11∶50 ,下午14∶30 ~17∶50 (北京时间)到甘肃省山丹县交通运输局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包括招标人自编部分(项目专用本)及图纸。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3年5月9日9:00(北京时间),地点为山丹县交通局办公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丹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山丹县东环路36号 邮 编:734100 联系人:潘永鸿 电 话:13830666781 传 真:0936-27225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