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入环评程序长达5个月后,新建京沈高铁仍未通过环评审批,这已经是环评单位编制的环评报告书第三次“卡壳”了。(4月17日《经济参考报》) 据悉,“卡壳”的主要原因是公众参与调查存在不足等,因而被环保部要求补充、完善、修改以后再上报。 一项环评,三次“卡壳”,三次被退回,一方面,说明环保部门执行国家法律的意识明显增强了,责任心也更强了,对国家和公众负责的态度明显改善了;另一方面,则可以认为,相关环评机构在对项目实施环评过程中,还不能严格按照法律所规定的要求执行,不能坚持标准、坚持原则、坚持条件,更多情况下,可能还被项目单位牵着鼻子走。 对京沈高铁来说,“公众参与调查存在不足”的问题,显然不是一个小问题。虽然此前的各项环评报告,都没有真正把这一条当作一条刚性原则来对待,并在环评过程中能糊则糊,能敷衍则敷衍,能得过且过就得过且过,使项目建设没有因为环评问题而受到影响。甚至有些项目压根就不考虑“公众参与调查”这个问题。但是,项目建成以后所发生的许多问题、许多矛盾,特别是一系列群体性事件告诉我们,如果忽视“公众参与调查”这个原则性要求,就必然会留下许多隐患。 尽管“公众参与调查”的要求很高,标准也很严,特别对项目实施单位来说,极有可能因为这一要求,要增加很多投资。就象京沈高铁一样,要增加10多亿支出。但是,与公众安全、公众健康、社会利益相比,这样的支出,又算得了什么呢?如果铁路部门在建设过程中,确实是因为“环境利益”、“公众利益”、“社会利益”而增加了投资,项目建成以后,有关方面在核定票价时,完全可以兼顾。只要在公开票价时将相关情况说明,而不要暗箱损伤就行。我想,公众也是能够接受的。 关键是,有关项目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包括政府职能部门,有没有将“公众参与调查”放到突出位置,有没有将项目的公众性、公共性作为项目建设必须考虑的条件与标准,从而主动地让公众参与到项目的环境评价中来,让公众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也让公众的意见在项目环评中得到充分体现。 需要引起重视和关注的是,由于京沈高铁选择的环评机构,又是原铁道部下属的一个机构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关联部门,而不是真正独立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因此,在环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站在行业利益的角度,对环评报告作出有利于铁路部门利益、而不利于公众利益和社会利益的评价,且不可避免地会过多地考虑铁路建设的经济效益、投资效益。相反,如果所选择的环评机构,是独立的的第三方,情况会好得多。即使也会出现被项目建设单位牵着鼻子走的问题,在连续被退回以后,也可能在纠正和完善的力度方面要大得多。 这显然是环评工作中的一个软肋,就象其他环评工作一样,总会受制于某一利益集团、某一利益关联方,结果,使环评工作很难表现出公众性、法律性、原则性,总是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中国的环境保护问题,已经越来越多地集中于环评工作的严重滞后,环评部门的利益驱动,环保部门的不负责任。几乎所有环保方面发生的案件,可以说没有一个不与最初的环评工作不规范、环境执法不到位有关。如果京沈高铁在环评问题上,也象过去一样“悄悄”通过,那么,铁路建成以后的矛盾就不可避免。从这个角度分析,环保部的“不讲情面”可以说做得很好、很到位。至少,“公众参与调查”这一环节,不会再象过去那样被悄无声息地翻过去。慢慢地,无论是环评机构还是项目建设单位,就都不会再置“公众参与”于不顾了,各种社会矛盾与问题也会随着公众参与度的提高,而慢慢减少。 作者:谭浩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