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主要技术政策》已经2012年10月22日铁道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2004年7月23日铁道部发布的《铁路主要技术政策》(铁科技〔2004〕78号)同时废止。新技术政策对列车速度、密度、重量作出要求: 一、高速铁路为新建设计开行250km/h(含预留)及以上动车组列车,初期运营速度不小于200km/h的客运专线铁路。高速铁路列车追踪间隔时间最小按3min设计,轴重不大于17t,编组不大于16辆。 二、重载铁路为满足列车牵引重量8000t及以上、轴重为27t及以上、在至少150km线路区段上年运量大于4000万吨三项条件中两项的铁路。新建重载铁路设计速度不大于100km/h,轴重不小于30t,列车牵引重量万吨级及以上。 三、客货共线铁路为旅客列车与货物列车共线运营、设计速度200km/h及以下的铁路。新建客货共线铁路旅客列车最高运行速度200km/h,快运货物列车最高运行速度160km/h,普通货物列车最高运行速度120km/h。 双线铁路旅客列车追踪间隔时间最小按5min设计。旅客列车编组不大于20辆。 160km/h客车轴重不大于16.5t,120km/h客车轴重不大于18t。 普通客运机车轴重不大于23t,货运机车轴重推广25t。货车轴重研究推广25t,研究发展27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