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刘飞(化名)酒后驾车,跌倒在铁路道口,致使路经此地的列车被迫停车6分多钟。日前,淮安区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刘飞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去年7月31日16时许,刘飞在亲戚家喝完酒后,无证驾驶自己的摩托车回家。在经过新长铁路淮安段一道口时,他不小心撞到道口栏杆,人和摩托车一齐跌倒在道口。就在此时,途经此处的K564次列车从远处呼啸而来,道口工作人员赶紧发出信息让列车司机停车。列车在距离道口约400米处停下,刘飞在工作人员的搀扶下离开道口。至此,列车已被迫停车6分钟。经现场群众报警,刘飞被查获。经鉴定,刘飞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90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张士海姚益兴)来源中国江苏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