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刘春瑞)国家铁路局“三定”方案昨日出炉,取消了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工程施工、监理、物资采购评标结果审批等15项职责,同时加强了铁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六项职责。国家铁路局设7个内设机构,行政编制为130名。 昨日,中国机构编制网公布了有关国家铁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有关规定。 配备一名局长四名副局长 国家铁路局(副部级)设置了7个内设机构:综合司(外事司)、科技与法制司、安全监察司、运输监督管理司、工程监督管理司、设备监督管理司、人事司。 国家铁路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3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各1名,司局领导职数23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首任国家铁路局局长为陆东福。 此外,国家铁路局设立沈阳、上海、广州、成都、武汉、西安、兰州7个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铁路监督管理工作。 7个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编制350名,领导职数按1正2副配备。 加强铁路安全监管工作 方案还表示,涉及铁路监督管理的规章,由国家铁路局起草并提请交通运输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交通运输部发布。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铁道部被撤销,组建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主要负责起草铁路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参与研究铁路发展规划、政策和体制改革工作等。 原铁道部涉及的开行客货直通列车、办理军事运输审批等多项审批权力被取消。但加强了部分职责,其中包括:铁路运输安全、工程质量安全和设备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监督铁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担国家规定的公益性运输任务情况。 -专家解读 铁科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孙宁: 取消部分审批权是职能松绑 这些行政审批的取消是为政府职能的松绑。取消并不是这项工作没人做了,而是国家铁路局与铁路总公司的一个分家,转成了企业行为,社会的一些中介组织也可以参与其中,发挥社会作用。 行政审批的取消会促进市场的竞争,但短时间内,中国铁路总公司作为一个大型企业,为了运营安全,可能会维持既有的设备选型、定型等,并不会一下子选择无序的企业竞争,而是会逐渐形成一种有序的市场化竞争局面,这对整个铁路行业是有积极作用的。这也体现了政府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监督型政府和创新型政府的进步。 作者:刘春瑞来源新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