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备受瞩目的国家铁路局“三定”方案出炉。根据规定,15项职责被取消,铁路运输安全等职责被强化,国家铁路局设立7个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铁路监督管理工作。 昨日,中国机构编制网公布了《国家铁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确定了国家铁路局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即“三定”方案)。规定指出,国家铁路局为副部级,为交通运输部管理的国家局。 根据规定,共有15项职责被取消,包括开行客货直通列车、办理军事运输和特殊货物运输审批,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工程施工、监理、物资采购评标结果审批等。同时,特别提出将加强铁路运输安全、工程质量安全和设备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监督铁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担国家规定的公益性运输任务情况。 同时,国家铁路局设立沈阳、上海、广州、成都、武汉、西安、兰州7个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铁路监督管理工作,行政编制350名,领导职数按1正2副配备。 规定指出,国家铁路局的主要职责包括起草铁路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参与研究铁路发展规划、政策和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拟订铁路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此外,还包括负责铁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铁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拟订规范铁路运输和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等其他职责。根据这些职责,国家铁路局设7个内设机构,包括安全监察司、运输监督管理司、工程监督管理司和设备监督管理司等。 人事方面,国家铁路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3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各1名,司局领导职数23名。来源南方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