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讯(记者饶俊华 通讯员王属军报道)利用电脑软件抢占网络订票系统客户端口,实施倒卖火车票,4名成都男子专门来到乌鲁木齐市敛财。5月22日,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审理后,以倒卖车票罪,分别对4人判刑。 据悉,这是该院首次审理运用软件抢占网络订票客户端,然后实施倒卖车票的案件。 蒋某、邓某、周某和李某均为成都人。 去年10月,看到新疆的各地农民工返乡高峰期间,出现一票难求的情况,几人从中看到了“商机”。经过协商后,几人高价购买了网络抢票软件“加密狗”,然后相约从成都来到了乌市,准备倒卖火车票发财。 蒋某几人交代,从去年10月27日到11月1日期间,4人分工合作,由专人收集返乡农民工旅客身份信息,并利用电话预定、委托网络“枪手”和运用抢票软件“加密狗”的方式,在铁路客票购票系统中抢占了多个客户端口,大量订购火车票,然后加价卖给旅客。 经查,蒋某4人共计倒卖车票136张,票面数额4.6181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蒋某几人以谋利为目的,无视国家对车票的管理法规,向他人加价倒卖火车票,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倒卖车票罪。最后,分别判处4人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作者:饶俊华 王属军来源新疆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