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漳浦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职务侵占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被告人韩文军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财产50万元,同时追缴其犯罪行为的违法所得。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韩文军原系中铁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经理,该公司不属于国有独资公司。2009年5月15日,厦深铁路梁山隧道段发生突水涌泥事故,造成地面下陷,该公司项目部需变更施工方案并追加项目资金。同年6月至2012年3月间,被告人韩文军利用项目部经理的职务便利,采用虚列工程项目、虚增工程款及劳务工资等方式,虚报工程款逾500万元,个人得赃款60.5万元。 法院同时查明,韩文军在此期间还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钱款22万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 考虑到被告人韩文军具有自首、退清赃款等法定和酌定从轻、减轻的情节,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