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新《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明年1月1日起实施,16种危害铁路安全行为可罚款 本报讯(记者 许兰超)明年1月1日起,新《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实施,条例规定,在动车或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内吸烟、从列车上抛扔杂物等16种行为,均属于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违者将被公安机关根据违法情节予以“责令改正”以及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武汉铁路局介绍,以前旅客在动车内吸烟,只是监督、劝告,并没有处罚措施,新条例明确规定可以罚款。公开消息显示,在去年12月开通的哈大高铁上,由于旅客在高铁列车内吸烟而导致车辆被迫降速8次。 我省汉宜高铁也有这种事例,今年宜昌开往汉口的动车在行驶过程中,也曾因旅客吸烟,被迫停车55分钟,导致旅客行程被耽误。 武汉客运段负责人介绍,动车车厢包括卫生间和风挡连接处都设有烟雾报警器,如果旅客吸烟,报警器报警,列车会临时紧急停车。 危害铁路安全行为(部分) 吸烟 违法拦截列车 阻止铁路 运输 扒车 钻车 跳车 违规操纵列车紧急制动设备 以拒绝下车等方式强占列车 从列车上抛扔杂物 罚款金额 500元以上 2000元以下 作者:许兰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