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昌莲 1月16日,由福州开出前往重庆北的K1628次列车在往返途中先后两次接到怀抱婴儿旅客和一次带着4岁孩子旅客的求助,孩子发烧需要医治,列车长和乘警想要对方下车进行救助,而这三对家长却因春运买票难而要坚持留在车上。(据《东南快报》1月20日报道) 列车往返途中,先后有3位小孩出现发热症状,本身是一件比较正常的事情。但面对列车工作人员下车医治的建议,3位孩子的家长却不约而同地选择拒绝,就有点耐人寻味了。家长担心下车后会遭遇“一票难求”,影响了回家过年,自然是原因之一;但中途下车的巨额成本,也成为他们不可承受之重。特别是,家长拒绝下车,是在向铁路部门表达一种民意诉求:列车上怎能缺医少药呢? 试想,如果这几位家长选择中途下车送孩子就医,迎接他们的将会是巨大的经济和时间成本,而这些成本,也许是他们无力承受的。比如,下火车后,他们首先要在一座陌生的城市寻找医院;找到了一家医院,还要排队挂号,还要等医求诊。几番折腾,回家过年将变得更加艰辛。可见,在看病难、看病贵的窘境下,孩子感冒发烧,列车工作人员便建议下车医治,实在是个馊主意,家长自然难以接受。特别是,暴露出了铁路部门存在服务短板。 事实上,一趟运行的列车就是一个流动的“小社会”,而这个“小社会”暂时脱离了具有公共保障能力的大社会,由此,列车必须增强自身保障能力,向旅客提供各类公共服务,其中当然也包括医疗保障和服务。更何况,《旅客列车急救药箱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旅客意外伤害急救药箱”中,配置应包括治疗突发性心脑血管疾病、高热、疼痛、突发精神异常、外伤止血等常用、安全、有效的药品。福州开往重庆的这趟列车,面对3位小孩子发热,列车工作人员仅给他们贴上退热贴后,便要求家长中途下车医治,显然违反了“办法”相关规定,医疗保障和服务缺位。 因此,列车上不能缺医少药。作为载满生命长途跋涉的公共服务列车,以生命为本应是第一追求,面对突发病情,救死扶伤是义务、是责任更是本职。既然列车是个“小社会”,就应该将医疗保障和服务,纳入列车自身保障体系,建立流动医务室,除了按照《旅客列车急救药箱管理办法》要求,配备“旅客意外伤害急救药箱”,还应配置1至2名全科医生,对旅客突发的普通疾病,进行及时治疗,而不是动辄就将患者“请”下火车,将责任推向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