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刘佳 公交的终点明明是火车站,下车却还要继续走上几公里,这不仅让拎着大小行李的乘客叫苦不迭,也令公共交通换乘也广为诟病。不过,这种窘境将很快得到改善。根据昨日公布的国办发〔2014〕37号文件,中国将实施铁路用地及站场毗邻区域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政策,其意义除了推进铁路与城市轨道公交等交通方式无缝衔接外,更可弥补铁路建设资金不足的缺憾。 上述37号文件指的是《关于支持铁路建设实施土地综合开发的意见》。其出台其实是为了落实并细化去年底《国务院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中关于“支持铁路车站及线路用地综合开发”的部分。 意见明确,支持铁路运输企业以自主开发、转让、租赁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鼓励铁路运输企业对既有铁路站场及毗邻地区实施土地综合开发,促进铁路建设投资等主体对新建铁路站场及毗邻地区实施土地综合开发。 这一点对于长期亏损经营的铁路建设意义重大。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研究员罗仁坚认为,铁路车站占有的土地,以前只能用于生产经营,利用强度较低。而综合开发将实现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如建设较高楼层,底层用于生产经营,上层用于开发作商业用途,它的关键在于可以提高铁路建设项目的资金筹集能力和收益水平。 在铁路土地开发方面,意见明确了几点原则,即支持铁路建设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政府引导与市场自主开发相结合、盘活存量铁路用地与综合开发新老站场用地相结合。 限制规模 一般不超过50公顷 与以往关于铁路建设用地的规定不同,这次意见明确提出,要合理确定土地综合开发的边界和规模。扣除站场用地后,同一铁路建设项目的综合开发用地总量按单个站场平均规模不超过50公顷控制,少数站场综合开发用地规模不超过100公顷。 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研究员董焰解释称,以往经验中往往有一些交通部门或利益相关方趁机占用大量土地。由于土地资源不可再生,此举旨在避免过度占用或不合理占用的情况发生。意见称,地方政府应按照新建铁路站场地区土地综合开发的基本要求,综合考虑建设用地供给能力、市场容纳能力、铁路建设投融资规模等因素,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镇规划,合理划定综合开发用地边界。 无缝衔接 未确定规划不得供地 意见明确,要大力推进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公共交通、出租车等各类交通方式的无缝衔接,促进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方便乘客出行和换乘。 不过,这种理念也存在一些现实阻力。罗仁坚认为,能否将无缝衔接做到完美,可能还要看线路密级程度以及枢纽所在地区是否远离市中心。 针对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意见要求,在编制铁路站场及周边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城乡部门应同步组织开展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或城市设计工作。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没有确定规划设计条件,综合开发用地将不予供应。 计划单列 不占用地方政府指标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明确了综合开发用地指标支持政策。规定铁路建设项目配套安排的土地综合开发所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经省级人民政府严格审核后,暂由国土资源部予以计划单列。 眼下,全国各地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城镇化建设。由国土部予以计划单列也意味着,新增的铁路项目综合开发土地将不占用各级地方政府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