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 (记者 洪雪) 得知京石客运专线河北段正在招标,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卜宗义,利用职务之便,帮一公司违规运作并成功中标,并收受136万元好处费。法晚记者上午获悉,四中院作出终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卜宗义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案发 帮公司中标 收5%的咨询费 2008年10月至2013年10月,卜宗义任大秦公司人力资源部视察员。2009年4月至2013年6月,卜宗义协助京石公司技术装备部负责外资采购供应工作。 2013年10月,卜宗义退休,后因涉嫌受贿罪,被查获,因其患有癌症,于2014年6月25日被取保候审。 据公开资料显示,2009年8月,京石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其股东性质均为国有。 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判决认定,2010年底,京石公司河北段中间站站房及雨棚钢构件项目即将对外招标。邱某与盈都桥梁钢构件工程有限公司商定,若帮助盈都公司中标该工程,盈都公司按中标额的5%给其中标咨询费。 而后,邱某又与卜宗义协商,共同帮助盈都公司中标,所得的利润二人平分。随后,卜宗义找到京石公司技术装备部部长,即该项目招标委员会主任林某,请求他对盈都公司中标该工程给予关照。 2010年12月,铁道部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通知明确招标的评标办法应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工作中,林某向评委会提出建议,推荐并非最低报价的盈都公司中标,而盈都公司也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入选。2011年2月,盈都公司中标该项目。 2011年4月8日和26日,盈都公司共向邱某实际控制的某公司转款388万元。邱某收到款项后分两次向卜宗义实际控制的河北联合铁路工程有限公司转款106万元,另给卜宗义个人30万元。 卜宗义将106万元转到其妻子杨某控制的大同汇吉丰公司,后杨某将106万元转入其个人账号内。 判决 获刑10年6个月 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认为,卜宗义系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其利用在京石公司协助外资管理工作的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该公司国家工作人员林某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的职务上的行为,使得盈都公司违规中标,间接接受盈都公司给予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鉴于卜宗义归案后能如实供述且主动退回受贿款,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一审以犯受贿罪,判处卜宗义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其退缴的受贿款136万元上缴国库。 一审判决后,卜宗义提起上诉,称一审法院对其身份和职务认定有误;其收取的款项是其付出劳动的合理对价,不是受贿款项。 四中院查明,卜宗义身为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其收受的136万元实为受贿款。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了卜宗义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文/记者 洪雪 作者:洪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