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铁路安全监管行为,促进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守信,强化社会监督,国家铁路局近日发布《铁路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公告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法律法规对于社会的稳定有着权威的约束作用,每个公民都应当遵守,一旦出现违法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制裁,没有特权,人人平等。同样的,在铁路部门也有自己的规章制度,能够强化正面引导,惩治违法行为的个人和集体,从而促进铁路安全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国家铁路局为什么要出台有关铁路违法行为的公告办法呢?主要看来,是为了加强对铁路运营单位的安全管理,规范各项工作的操作流程,并对其中可能涉及到的违纪行为进行明示,通过制度的落实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工作行为,并通过透明化的机制,明确有效的行为准则,整体抓起,全面落实,形成良好的工作风气。 据了解,该办法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反映出的管理规范化的工作机制,将对违法行为信息建立信息库,同时对严重的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告,并将公告信息通报该生产经营单位的上级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是在加强铁路内部的安全管理,并以社会监督的名义推动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社会的进步源自于创新。制度是认定的,有着大同小异的特征,但在操作方式上可以做出点新文章,而这文章是针对管理的,企业的发展是与正确的管理模式息息相关的,再好的底蕴,没有正气的管理层加以约束,都无法在既有成绩上取得突破。特别是在铁路这个发展潜力大的部门,强化安全基础工作,通过监督的作用杜绝违法行为是奏效的,这是常态安全下的良性循环模式,对于铁路的健康发展有深层次的催化作用。 违法行为是制约企业发展的,铁路部门在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期间执行这样的管理办法,一方面是在践行“三严三实”上做出表率,另一方面是在经营管理上夯实安全基础,倡导规范化运作,大力违法违纪行为,全面营造安全可持续发展的铁路建设管理氛围。(姬晓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