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应县国土局申请,县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对县域内所涉及的衢宁铁路建设征用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现状进行证据保全公证。 县国土局、铁办、乡镇工作人员及公证人员对涉及征地的溪口、庙下、沐尘3个乡镇的12个村、溪口林场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现状进行摄像保全公证。8月20日,该项工作圆满完成。 据了解,证据保全公证为征用补偿提供依据,以摄像的内容为证,公告日后的各种抢种及投资行为都不能得到补偿,保障了所涉征地补偿的公平性。 |
8月14日,应县国土局申请,县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对县域内所涉及的衢宁铁路建设征用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现状进行证据保全公证。 县国土局、铁办、乡镇工作人员及公证人员对涉及征地的溪口、庙下、沐尘3个乡镇的12个村、溪口林场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现状进行摄像保全公证。8月20日,该项工作圆满完成。 据了解,证据保全公证为征用补偿提供依据,以摄像的内容为证,公告日后的各种抢种及投资行为都不能得到补偿,保障了所涉征地补偿的公平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