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夏时报》报道,国家铁路局正在推进《铁路法》修订草案起草工作,而修改《铁路法》已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以及2014年和2015年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目前,《铁路法》修订的基本框架已经成型,正在抓紧完善修订草案。业内认识称:“按照目前框架,修订方案大部分是修改已有的不清晰不完善的条款,新增条款大多围绕着高铁来进行,不过框架不等同于草案,草案的形成还需要智库提出更多的意见和建议。” 现行的《铁路法》为1990年正式通过,之前已出台两次修正案,相对于之前两次修正案,本次修正案最大亮点在于首提高铁,其背景为现行的铁路法对高铁方面确无相关规定,已经不能满足我国高速铁路发展迅速的要求,同时随着“一带一路”“走出去”提出和发展,我过铁路发展已经不拘泥于国内格局,要求对于铁路相关法律更加完善。本次修订具有一定的必然性。《铁路法》修订所涉及的重大课题研究成果还在进行交流讨论中,面对我国铁路运输的严峻国情,《铁路法》修改仍面临很多难题。 首先关于铁路运输的安全问题,有相关人士建议增设“铁路旅客人身损害限额赔偿制度”,可为铁路运输企业处理铁路旅客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提供法律依据,但细则方面仍待讨论、如赔偿的限额界定的依据等。另外关于人民群众更为关系的问题:铁路晚点赔偿措施。资深律师认为,铁路客票的性质、铁路客票的退补票、铁路信息公开等问题,在修订方案中应该有所体现。按照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的要求,《铁路法》修订草案或将在年内出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