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 (记者 宋军营 通讯员 洪耀宾)安徽籍无业男子方某伙同他人,在泉州盗窃高铁的接触网铜质承力索,日前被惠安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并责令其与同案人共同退赃折合人民币170906元。 据了解,今年44岁的方某是安徽省芜湖人,来泉州无业。2009年7月23日凌晨,方某伙同裴某、王某等六人(六人均已判刑)及邢某(另案处理)经预谋后,携带钳子等工具,由万某驾驶出租车载到福厦高速铁路惠安黄塘镇苏塘村路段,盗剪铁路上的接触网承力索4005米,后将其中3050米剪成小段,用塑料袋装好,由万某驾驶出租车运到泉州市区销赃给“四友”废品收购部(另案处理),造成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公司损失292055元。 2009年8月5日22时许,方某又伙同裴某等人经预谋后,携带钳子等工具,到福厦高铁泉州惠安黄塘镇下茂村路段,将高铁上的接触网承力索1433米剪断一端时,被工地巡逻队员发现,逃离现场。 今年7月23日,方某在芜湖市一邮政储蓄银行被公安机关抓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