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专稿:据德国《明镜周刊》报道,此前,因恶劣天气、自然灾难或工人罢工等不可抗力导致火车晚点时,欧洲火车乘客无法获得赔偿。欧洲法院(ECJ)日前下令,再遇到类似情况时,铁路公司必须向乘客返还部分票费。 按照欧盟法律规定,如果火车晚点1到2个小时,乘客有权要求退还至少1/4购票费用。如果晚点2个小时以上,退还票费要增加一倍。但欧洲多数铁路公司都未执行这一规定,因为只有当铁路公司本身犯错时才会退费。现在欧洲法院强制下令,在不可抗力情况下,铁路公司免责规定将被废除,乘客有权因火车晚点或推迟向铁路公司索取损失赔偿。 今年8月,德国国有铁路公司Deutsche Bahn拒绝因恶劣天气导致火车连续多天晚点而向乘客返还票费。该公司当时表示,因为导致火车晚点的原因属于不可抗力,因此不该为滞留乘客支付打车和住宿费用。而新规则意味着,即使发生罢工、山体滑坡以及其他不可预见事件,铁路公司都必须为乘客住宿打车买单。 Deutsche Bahn公司发言人表示,该公司将立即执行法院令。这条法令适用于欧洲所有铁路公司,这些公司以前的不可抗力免责条款将被作废。但新规则不适合航空、船运以及长途客运等。(杨柳) 作者:杨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