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郑妍 黄忻)田某某擅自进入铁路列车运行区域,卧轨自杀身亡。事后,其家属将上海铁路局告进法院要求赔偿。日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诉请。 去年2月11日近21时,D5455次动车组列车灯光临近之际,田某某进入列车运行区域,面部朝下趴卧于轨道中间枕木上。列车驶至该处,与田某某相撞,致其死亡。事后,家属认为田某某持票入站导致身亡,铁路企业应承担责任。为此,他们将上海铁路局告进法院,要求承担死亡赔偿金等85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公安机关勘验和监控视频以及事故发生后田某某维持俯卧姿势等情况,可推定死亡后果系其故意卧轨造成。根据 《侵权责任法》、《铁路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田某某家属关于上海铁路局经营管理具有过错的主张不予支持。 据悉,田某某家属已向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上诉。法院将择日进行二审。 作者:郑妍 黄忻来源解放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