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江西南昌、浙江杭州和湖北武汉铁路警方连续破获了多起制售假冒火车票的案件。根据警方的调查,这些团伙销售的假火车票多被用作出差报销(2月25日《法制日报》)。 按理说,破获多起制售假冒火车票的案件,相关违法犯罪分子落入法网,足以让许多人欢欣鼓舞。然而笔者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这是因为,案子虽然破了,但我们看到了案子以外更令人痛心的地方,那就是一些购买假票的人大多明知车票是假的,仍主动提供身份信息,目的就是回单位报销。而这一现象更值得我们思考。 有市场才有生产和供应。应看到,此次假火车票之所以流入市场,与不法分子投机取巧心理不无关系,在高额利润的驱使下,这些人铤而走险,走上违法犯罪之路。然而更应看到,是一些有需求的人群亲手缔造了假火车票的消费市场,正是由于这些爱占单位或集体小便宜的人群存在,才让制售假火车票的不法分子怦然心动、铤而走险。 这一方面反映出,尽管当前各地各单位对相关人员的廉政建设常抓不懈,但仍有一些单位人员存在不注重小节和职业操守,不能严格自律,喜欢“沾光碰巧”的现实问题;另一方面反映出,一些单位在财务内控管理上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漏洞,尤其是在发票的报销环节上,把关不严、不准不实等。 事实上,通过购买假火车票进行报账的行为,也是一种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如果数额达到一定额度,就会构成犯罪,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人们对此应当有清醒的认识。山东 桑胜高/读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