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广西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定于5月11日发行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中票发行金额8亿元,期限7年,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固定利率,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最终确定,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时间安排上,簿记建档时间2015年5月11日09:00-11:00,发行日2015年5月11日,缴款日、债权登记日、起息日2015年5月12日,上市流通日5月13日。本期中期票据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付息日为存续期内每年的5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兑付日2022年5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中期票据的信用等级为AA+。本期中期票据无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