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先生是一名工程师,经常乘坐火车往返于上海与合肥之间。其中两次,他到车站时晚点,火车已经离开,他两次申请改签车票都被车站拒绝。昨日,记者获悉,夏先生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处合肥火车站返还其票款130元。 乘客两次迟到 申请改签被拒绝 夏先生于2011年7月29日、2011年11月5日在上海火车站分别购买2011年7月31日、2011年11月6日K8365次合肥至上海火车票各一张,票款均为65元。乘车当天,由于交通问题,他到达合肥站时列车已发车约10分钟,所以向值班站长申请改签车票,但被拒绝。无奈,他只好改坐其他交通工具,损失车票款130元。夏先生认为,合肥火车站的做法有失公平,给其造成票款损失。 夏先生说火车晚点从不赔偿旅客损失,铁路部门和旅客权利义务极其不对等,“就算败诉,也希望能引起铁路部门和社会各界重视。” 据了解,2010年12月1日起,原铁道部实施了新修订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和《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据铁路部门调查分析,旅客开车后改签的约占总发送量的万分之四。 列车改签退票 出台过两部规定 铁路部门表示,对于这部分需要改签的乘客,一部分是确实因为突发原因误车。对此,根据规定,乘客可以在开车后2小时内在候车室找值班站长、在售票厅找值班主任窗口,说明合理理由,办理改签,出行不受影响。此外,有一部分系倒票行为,铁路部门可以依据规章不予改签,维护乘客利益。 今年10月,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关于车票改签、退票有关事项的通知》,对车票改签退票的细节做了新的解释:旅客只能在开车前改签一次车票,退票也必须在开车前办理。特殊情况经购票地车站或票面乘车站站长同意的,可在开车后2小时内办理;而持动车组列车车票的旅客,改乘当日其他动车组列车时,不受开车后2小时内限制。 尽管前后两个规定对发车后的改签规定有所不同,不过,法律界人士表示铁路部门的新规定对普通旅客列车车票改签,与原来的规定没有实质性改变,夏先生的诉讼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目前,该案正在法院审查。(本报记者 刘晓平/文 何姗姗/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