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部门规定禁止动物上车,导盲犬可托运 律师:此举违反上位法 晨报记者言莹宋杰 “Go,Go,Go!好宝宝。当心避开小朋友。”昨日下午,黄鸣(微博)不停发出口令,在导盲犬带领下,她稳当地走在回家路上。遗憾的是,导盲犬并不能时刻陪伴在她左右。3月6日,她准备乘火车去南京,但导盲犬遭到拒载,她不得不取消了行程。 黄鸣的导盲犬“江权”是只拉布拉多,已经相处3年多了。3月6日,黄鸣一行6名盲人、4只导盲犬、1名志愿者、1名家属,准备前往南京的导盲犬训练基地进行培训活动。没想到上火车时,遇到了麻烦。铁路工作人员称,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的规定,导盲犬不能登车。 黄鸣纳闷了,今年1月,她去南京时也遇到了相同的事,经过反复沟通,终于获准登车,但不能坐在普通车厢,只能待在狭小的多功能间。这次没有那么幸运了,黄鸣等人最终只能退票,取消南京之行。 黄鸣通过铁路12306服务热线了解到,铁路工作人员所说的规定,是指“污染车厢的动物不得登车”。黄鸣就此找市残联维权,市残联给她推荐了法援律师,“律师说民事诉讼要一两万元,这个金额我很难承受,现在残联在帮我们安排,先和铁路沟通协商。” 市残联相关部门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盲人携带导盲犬可以进入公共场所。去年4月1日《上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专门注明,盲人携带导盲犬可以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民航、公交等都允许盲人携带导盲犬乘坐,呼吁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关注和支持,给残疾人提供无障碍的出行环境。 郑祺律师志愿助残工作室郑祺律师解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盲人可以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所以铁路方面不让导盲犬上火车的规定是违反上位法的。当铁路部门的规定不符合上位法的规定时,应当遵照上位法,允许导盲犬上公共交通工具。 [回应] 动物不得乘车规定沿用18年 铁路部门:对盲人旅客提供上下车接送服务,动物可托运 上海铁路部门相关人士表示,导盲犬被阻止上火车,相关规定依据来自于1997年实施的铁运101号文件《铁路旅客运输规程》(以下简称《运输规程》),至今已沿用18年。 根据《运输规程》第五十二条规定,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被禁止带上列车。今年1月5日,铁路部门再次发布公告,自2015年1月5日起,严禁旅客携带自行车(含折叠自行车)和妨碍公共卫生、影响旅客列车车内通行、容易污损铁路车辆、影响站车环境秩序的物品及动物进站乘车。 昨天,铁路上海站工作人员表示,黄女士3月6日在上海站携导盲犬登车确实被拒。针对黄女士的实际情况以及提出的意见,已向上级部门反映。 昨晚,铁路部门再发声明,铁路上海站于当天和黄女士进行了沟通,对相关政策规定进行解释说明,争取得到理解。 目前,依据《运输规程》相关规定,铁路部门不允许旅客携带动物进站上车,主要是因为铁路具有运输距离远、旅途时间长、乘车人数多、旅客相对集中等特点,旅客携带动物上车易影响到其他旅客,且易发生其他不确定情况。铁路部门对盲人等重点旅客出台了一系列服务保障措施,比如车站为重点旅客设置“绿色通道”,车上为残疾旅客设置专用座席,盲人等重点旅客若需乘坐火车出行,可拨打铁路12306服务热线预约,铁路部门可为其提供进站、乘车、出站等“一条龙”服务。盲人旅客确需将导盲犬带往异地的,可在车站办理托运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