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学生票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大、专院校(含民办大学、军事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中、小学就读,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研究生。 (2)家庭居住地(父亲或母亲之中任何一方居住地)和学校所在地不在同一城市。 (3)大中专学生凭附有加盖院校公章的减价优待凭证、火车票电子优惠卡和经学校注册的学生证,新生凭学校录取通知书,毕业生凭学校书面证明;小学生凭学校书面证明。 (4)在优惠乘车区间之内,且优惠乘车区间限于家庭至院校(实习地点)之间。 (5)每年乘车次数限于四次单程。当年未使用的次数,不能留至下年使用。 下列情况不能发售学生票: (1)学校所在地有学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时; (2)学生因休学、复学、转学、退学时; (3)学生往返于学校与实习地点时; (4)学生证未按时办理学校注册的; (5)学生证优惠乘车区间更改但未加盖学校公章的; (6)没有“学生火车票优惠卡”、“学生火车票优惠卡”不能识别或者与学生证记载不一致的。 学生票时应以近径路或换乘次数少的列车发售。 学生票乘车时间限为每年的暑假6月1日至9月30日、寒假12月1日至3月31日。 |